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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沼气项目招标产品
更新时间 2013-10-08 10:54:58 阅读 188
为全面了解农村沼气项目招标产品采购和中标厂商承诺履行情况、沼气池使用和报废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,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,确保农村沼气建设成效,根据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服务体系专用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科〔2012〕90号)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户用沼气报废管理的通知》(农办科〔2013〕11号)《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我部决定对中央投资的农村沼气项目相关内容开展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检查内容
(一)招标结果执行情况。重点检查各地2012年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服务体系专用设备采购方式、采购进度,中标厂商供货质量和承诺履行情况,灶具及配套产品到货验收及发放记录、存放产品仓库,以及是否存在虚假采购(供货)套取资金等问题。
(二)户用沼气报废管理。重点了解各地2009—2012年户用沼气池报废情况,检查报废数量的真实性、报废条件的符合性、报废程序的规范性和报废处理的安全性。
(三)沼气项目建设进度。重点检查